近日,湘西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10大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记者就政策出台的原因、依据、内容、特点和如何贯彻落实,专题采访了州政府办有关负责人。
记者:请问我州出台支持产业发展政策的原因是什么?
答:感谢你对湘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我州出台支持产业发展50条政策措施,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加快产业发展是壮大实体经济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把重点放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上,把实体经济做实做强做优。”省委、省政府确定今年为“产业项目建设年”,大力实施“五个100”工程,出台了推动产业发展壮大实体经济的若干激励措施。其二,加快产业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州是贫困地区,更要把产业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加快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州委、州政府确定今年为“产业项目推进年”,召开了产业发展大会,制定了《关于实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并根据现有产业规模、资源禀赋、发展前景等,确定重点培育现代农业、矿产品精深加工、食品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健康养生等10大重点产业。其三,加快产业发展是助推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主要支撑。我州是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战略思想首倡地,是湖南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州最大的政治任务,而脱贫攻坚最大的短板是产业,推进产业发展,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比任何时候都显得尤为迫切和紧要。
记者:请问我州出台支持产业发展50条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拉长产业链条,打造政策洼地,大力营造支持10大重点产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2017〕4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10号)、《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办发〔2017〕2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促进经济增效财政增收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8〕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政发〔2018〕13号)等中央及部委、省委省政府以及周边市州有关支持产业发展的文件精神,立足于我州产业基本实际,立足于企业所需,立足于上级政策落实,立足于弥补薄弱环节,我州出台了《关于支持10大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记者:请问我州支持产业发展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这次湘西州出台的《支持10大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内容涉及了财税、国土、金融、电力、品牌、招商、人才、审批、环境等九大部分共50条。一是财税支持政策。主要是在全面落实中央、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各项减费降负政策,并通过整合财政产业扶持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比如除上级统一设立涉企收费外,取消现行涉企收费项目;对企业奖补,我们基本是在省里已有的政策支持基础之上,进行1∶1配套;州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5亿元,引导和扶持10大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二是国土资源支持政策。坚持最大限度用好用活国家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土地,在不突破政策红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支持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比如产业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单列,对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预留一定比例用于满足重大产业项目发展需要;7个深度贫困县产业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依法补偿安置前提下,可边建设边报批,涉及占用耕地的允许边占边补;旅游项目中的自然景观及为观景提供便利的观光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用地,在不破坏生态、景观环境和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三是金融支持政策。通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产业贷款力度、组建融资性担保机构、支持上市融资和贷款贴息等方式,突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比如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推广“无还本续贷”“续力贷”业务,并要求产业项目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州贷款增速,并将两项业务内容纳入州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州、县市政府及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共同建立10亿元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优先为10大重点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设立规模1亿元的转贷基金,专业为园区小微企业提供“过桥”转贷服务;企业稳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占比达到15%以上的,符合信贷条件可获得贷款支持,对贷款利息和保险费用给予100%补贴,每家企业获补贴支持的贷款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对企业首发上市按阶段给予补贴,补助金额最高800万元。四是电力支持政策。通过最大限度压缩报装时限,最大限度降低用电价格,切实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比如将用电报装时限压缩至低压10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0个工作日;合理配置大工业用户装机容量,取消无功补偿容量,降低大工业用户装机容量费和力率调整电费;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在2017年基础之上,一般工商业电价降幅不低于10%。五是品牌建设支持政策。通过支持企业品牌创建、品牌宣传、研发投入和平台建设,扶持一批名优特产品。比如对新获批国家级驰名商标、国家级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对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根据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量,按照20%的比例给予奖补,最高奖补20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研发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补。六是产业招商支持政策。通过设立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对引资人、新引进的企业进行奖补。比如对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实际投入到州内10大重点产业发展项目,且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不含代建部分),给予第一引资人(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社会人员及各类社会组织)5%奖励,奖励额度高达500万元;对实际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进行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高达1000万元,特殊项目“一事一议”;对新迁入湘西州且第一年度纳税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总部,可由县市或园区财政按当年纳税额本级分成部分的60%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七是人才支持政策。通过加大人才奖励力度、服务力度和设立产业发展贡献奖,吸引一批人才来湘西州就业创业。比如除正常执行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或合同约定报酬外,对引进的国家级、省级产业领军人才,签订服务合同不低于三年的,分别按12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以区域同期市场均价给予全额购房补贴。同时,奖励硕士研究生5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州外市级以上优秀中青年专家、享受州级政府津贴和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4万元;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享受省级政府津贴和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含拥有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技术成果的人员)28万元;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国家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含拥有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技术成果的人员)56万元;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150万元。八是行政审批支持政策。通过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多证合一”改革,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对重大产业项目纳入“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全程代办制”“一站式”办理,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降低项目审批成本,切实创造最优的政务环境。比如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和政府项目核准目录,建立健全清单、目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新办企业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九是优化环境支持政策。通过建立企业帮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宣传报道和严格督导考核,营造最优发展环境。比如州县市政府班子成员、园区管委会班子成员对口联系不少于1家重点监测企业、1个重点建设项目、2家规模以上企业、3家小微企业;州内媒体、报纸和电台设置专栏、专题、专版,宣传推介州内实体经济主体企业及产品,推介全州产业发展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建立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州县两级调度机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调度一次,10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推进组每月调度一次。
记者:请问我州出台的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有什么特点?
答:总的来看,50条政策具有3大特点。一是支持力度大。既延续了过来湘西州制定的一系列支持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又根据湘西州的实际,在充分吸收国省和周边地区已有政策基础之上,最大程度支持10大重点产业发展。二是支持范围广。支持内容涉及了财税、国土、金融、电力、品牌、招商、人才、审批、环境等九大部分,从企业的引进、工商登记、厂房建设、产品生产、产品销售、品牌打造、要素保障、人才保障等全链条支持,内容具体。三是政策措施实。内容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注重产业发展所需,尽可能的量化标准,明确了各条政策的牵头部门,做到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便于落实。
记者:请问如何确保产业发展政策落实?
答:首先,我们各条政策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州政府督查室将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并将政策落实纳入州人民政府对各单位、县市、湘西经开区管委会的目标管理考核。第二,成立了10个产业专项推进小组,专项推进小组由一名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建立了“一个产业、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并实行“一月一巡查、一季一督查、半年一小结、一年一考评”,保障政策落实。第三,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6月底前公布“三个清单”,实现政府服务权进事进人进“三进”,下半年开展“最多跑一次”,年底前请第三方机构对各部门进行评价。第四,进一步优化建设环境,最近将出台《湘西州优化大环境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乱检查、乱收费、乱处罚、乱摊派等“四乱”现象,依法打击非法阻工、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