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项目清单管理。
现公布《湖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和《湖南省涉企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项目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对企业征收,企业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省财政厅将及时更新项目清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