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精神,落实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45号)要求,近期省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减负办)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省直相关执收单位开展涉企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委提出的“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的要求,针对以下具体内容开展专项督查:
1、是否依据省本级涉企收费清单,将本部门本系统涉企收费总体情况(含收费子项目清单、2014年收费总额等)纳入单位政务公开范畴并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
2、是否通过单位网站、公共媒体或办事窗口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本系统涉企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收费周期等方面信息;
3、是否设立涉企收费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平台,并向社会公告。
二、督查对象
本次重点督查单位包括:
(1)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经信委、省民宗委、省发改委、省人防办、省公安厅、省高院、省质监局、省铁路治安办、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通信管理局。
(2)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执收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司法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湖南气象局、湖南地震局。
三、督查方式
由省减负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有关部门涉企收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采取单位自查、实地调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
督查工作安排在6月-7月进行。其中6月30日前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7月1日-7月15日督查组开展实地调查,重点查看各单位政务网站涉企收费信息公开情况,查阅各单位去年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工作的文件资料。7月16日-7月25日督查组随机抽查,选取部分单位政务大厅现场检查,抽取部分企业开展电话调查。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涉企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信息公开的具体方案,统筹安排,认真实施。各单位涉及省本级涉企收费的项目信息,可登录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网站进行查询,也可直接电话咨询。(省发改委:程慧 89991568;省财政厅:苏知立 85165280)
2、为确保督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请各部门指定1名县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与督查组的联络工作,并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6月25日前报省减负办(联系人:陈志刚 88955453)。
3、赴相关单位督查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由督查组另行通知。督查活动结束后,督查组将形成专题报告报省人民政府,并及时公开通报。
湖南省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